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
大赛(2026)评审专家库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6)评审专家库建设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以下要求做好评审专家库建设工作:
一、征集要求
1.各高校根据本校实际,向省教育厅遴选推荐教育专家、产业园区运营专家、创业孵化专家、技术专家、企业专家、投资专家,每校推荐总人数不超过30人。往届国赛已入库专家不在本次推荐范围。
2.所推荐专家应德才兼备,在所在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关心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客观公正参与大赛评审,同时还须满足《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专家遴选标准》(附件1)。
3.各高校应严格审核所推荐专家的相关材料和情况,所推荐专家申报入库时,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不予入库。
4.各高校要认真了解所推荐专家情况,审慎做好征集推荐工作。如推荐专家出现违规情况,将影响下一年专家推荐资格。
二、推荐及更新方式
1.请各高校于9月9日23:59前,在线填写专家信息,并将《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以PDF扫描件形式上传。在线填写及PDF文件上传链接:(https://send2me.cn/8nnWDRMk/QN6yApK9qYSa6Q)。
2.各高校组织本校已入库专家登录专家库,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并对更新后的专家信息进行核实、汇总与报送。请在线填写《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专家信息更新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于9月9日23:59前报送至链接:(https://send2me.cn/8nnWDRMk/QN6yApK9qYSa6Q)。
三、联系方式
河南省教育厅高教处:陈丹丹 王帅
联系电话:0371-69691977
河南省教育厅高教处
2026年9月8日
附件1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专家遴选标准
一、教育专家
1.资质要求:在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管理、产业化方面卓有成效的校级领导、复合型高校教师、行政人员可作为教育专家。
2.业绩要求:创新创业教育专家须有三年以上从事创新创业教学、研究和教学实践的工作经验;产业化教育专家须亲自主持1个以上产业化项目,且项目运行良好;创新创业管理教育专家须在创新创业教育领域有所成就,如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或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相关负责人、创新创业类教学成果奖获奖者、大赛铜奖以上项目负责人等。入库时提供在职、任职、成果、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
3.职级要求:大赛教育专家将依据其业绩、成就而定,对职级不做严格要求。
4.口碑声誉:贯彻落实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业内具有良好声誉,且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二、产业园区运营专家
1.资质要求:所在园区须为经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正式认定或备案的合法运营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特色产业集群基地等。入库时提供相关证明(认定文件、营业执照或管委会批文等)。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限推荐10人。
2.业绩要求:所在园区具备规范成熟的运营管理体系,拥有较好的产业培育与企业服务成效;在企业培育、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链集聚发展等方面具备典型工作案例与实践成效。产业园区运营专家本人须亲自主导或实质性参与园区重大产业服务、企业培育或科技创新专项项目。入库时须提供园区运营年报、项目实施/验收报告、典型工作案例等相关证明材料。
3.职级要求:须为现任主要负责人(如董事长、总经理、管委会主任等)或分管产业招商、企业服务、科技创新等核心业务的中高层管理者。入库时须提供相关职级证明(名片、劳动合同、任免书等)。
4.口碑声誉:园区管理专家须在区域产业界、企业服务领域具有良好的专业声誉和公信力,且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三、创业孵化专家
1.资质要求:大赛将国家级创业孵化机构、非国家级创业孵化机构的有关负责人纳入评审专家库,专家所在机构应为合法经营机构。入库时提供相关证明(营业执照、认定证书、评级牌照等)。
2.业绩要求:国家级创业孵化机构须符合有关主管部门所设定的各项业绩指标;非国家级创业孵化机构须具备成熟运营基础,拥有一定规模的服务场地,具备稳定的创业团队及企业孵化服务成效。入库时提供孵化协议、政府公示文件(包含机构运营年限、服务场地规模、累计入驻企业等指标)等业绩证明。
3.职级要求:所在机构的核心管理层以及核心业务部门负责人。入库时提供相关证明(名片、劳动合同、任免书等),挂靠其他孵化机构的个人入库时将予以严格甄别。
4.口碑声誉:创业孵化专家须在本行业具有较好的声誉,且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四、技术专家
1.资质要求: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各领域、各类别的技术专家均可申请入库。
2.业绩要求:须主持或实质性参与省级以上科研技术项目,或本行业、本公司的重大科研技术项目;须具备本领域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熟悉行业技术发展趋势,能够准确判断本领域技术、专利、模式等的创新性与先进性。入库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立项书、成果证明等)。
3.职级要求:所在机构的核心技术人员。入库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名片、劳动合同、任免书、各类资格证等)。
4.口碑声誉:技术专家须在本行业具有较好的声誉,且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五、企业专家
1.资质要求:企业专家所在企业须为合法经营企业。企业专家所在企业须为合法存续、合规经营的市场主体,企业依法完成纳税申报、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无重大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优先吸纳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细分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链上下游重点企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企业相关人员申报。入库时须提供企业相关证明(营业执照等)。
2.业绩要求:大型企业应整体经营发展成熟,具备扎实的行业根基与市场影响力;中型、小微企业应经营状况稳定,具备良好市场基础与行业竞争力。入库时须提供纳税证明、银行账单、相关报表等业绩证明材料。
3.职级要求:大型企业的总公司管理层、主要业务部门(研发、生产、营销、人力资源)负责人、分公司或子公司总经理及以上;中型企业的总公司管理层,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及以上;小微企业的董事长、CEO、合伙人等核心管理层。入库时须提供相关证明(名片、劳动合同、任免书等),挂靠其他公司的个人入库时将予以严格甄别。
4.口碑声誉:各企业及入库企业专家须在本行业具有较好的声誉,且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六、投资专家
1.资质要求:投资专家所在机构须为合法合规的投资机构,入库时须提供直管股权投资基金实缴金额相关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机构须具备相应的项目投资经验,投资业绩以工商登记股权信息、投资协议作为核验依据;对于早期天使类投资机构,可结合机构业务模式与项目储备情况予以综合评估。入库时须提供工商登记股权信息、近5年内投资协议金额或其他实投金额等证明材料。
3.职级要求:大型知名投资机构须为投资总监(或同等级别的其他职级)及以上人员;一般投资机构须为本机构的投资副总及以上。所有人员须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证。入库时须提供相关证明(名片、劳动合同、投资协议等)。挂靠其他投资公司的个人入库时将予以严格甄别。
4.口碑声誉:各机构及其从业者、非机构投资人须在行业具有较好的声誉,且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