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2020年困难毕业生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按照《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落实责任。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组织领导职责,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安排专班专人开展工作。要充分考虑当前特殊时期对组织、宣传工作带来的影响,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责任落细落实,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政策宣讲到位、指导申报到位、审核统计到位。
2.把握要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政策性、原则性强,6类补贴对象和范围、补贴标准和发放原则、4项程序、2个申报时间段及各项工作时限要求明确,要按照上级文件明确的工作要求、流程、时限做好各项工作。各二级学院将明细表分别于2月21日前、9月4日前报送创新创业与就业服务处。
3.加强考核。将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情况作为落实上级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创业就业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做好工作记录,留存有关资料。
创新创业与就业服务处
2020年1月31日